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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信息
来源: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日期:2021-09-17 浏览
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此次招聘由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81名(均为男性),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支队按照招聘计划统一分派调剂到全市各所属队站承担驻勤任务。具体招聘计划、岗位条件、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凡参加2021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通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的,可直接运用考核成绩,不重复参与考核(具体由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国家队招录考核测试期间另行征集报名意愿);其中符合驾驶员报考条件的,还需参与驾驶员的专业科目选拔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在此次报考驾驶员岗位选拔中,落选对象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聘用为战斗员。

二、不予招聘的人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十)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三、工资待遇保障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年限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奖励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等部分组成,战斗员岗位月工资收入4100元起,驾驶员岗位月工资收入5600元起(均含“五险一金”等个人应缴纳费用),并按相关考评档次增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奖金;

(二)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培训期仅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月,实习期按正常考评,入职转正后,每年享受5000元/人的企业年金,工作满5年企业年金方可生效。

(三)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四)聘用人员的服役时间、救援队伍工作时间、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规定学制内的在校学习时间,视同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不计入招聘后工作时间),享受更高年限工资;

(五)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六)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疗养等优抚优待,其中个人信用分特别优秀的再奖励一个月工资。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在岗学历教育、B2及以上驾驶培训或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取证之后由所在单位报销相关费用。

(七)优先推荐参加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推荐参加面向具有消防救援实战经验大学生消防员录用干部考试;

(八)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专职队员每月享受8天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并享受婚假、陪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假期。因重大任务、提升战备等级等特殊情况无法休假或补休的,未休假天数按180元/天补发。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5:00至2021年10月12日15:00。

(二)线上报名方式:关注“郴州消防”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填写上传相关信息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线下核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前往附近的消防救援站核查,并填写完《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

注:凡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核。考核项目为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核。考核时间计划为10月下旬,具体安排和地点以短信形式或者报名平台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5×10折返跑。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60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参与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国家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具体由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

(二)专业测试

应聘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对象和参加2021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对象参与专业测试。主要开展驾驶技能实操考核,考核项目及标准依据现场条件另行制定。

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到相应岗位,但不影响聘用为战斗员。

(三)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结果以当次体检数据为准。但承检医院提出需要复检的项目,经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后可进行一次复检。组织完成复检后,由承检医院下达最终结论。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四)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持《郴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及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

六、聘用对象确定和劳动合同订立

(一)考核结果运用。综合此类招聘考核合格对象和参加2021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对象,区分“驾驶员”、“战斗员”两类岗位,根据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二)订立协议合同。聘用人员在入职培训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培训协议书》,培训期满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6个月)。

七、入职培训

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入职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3个月,集训期间非家庭变故不予请假(该阶段视为试用期)。

培训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解除劳动关系或予以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存在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腰肌劳损、强直性脊柱炎等隐疾的;

(三)培训考核不合格;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五)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六)思想不端正、违反纪律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八、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在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设立举报电话0735-7669823,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九、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工本费、考试费等工作经费,体检费先由个人当场支付给定点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所在单位报销。

(二)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

本公告由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735-7669813

附件:
附件1.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doc
附件2.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