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
原标题:2024年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合理流动,根据《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做好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原则。
3.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选聘对象
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县精神病医院)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选聘计划
1.计划面向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县精神病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选聘岗位及选聘计划见《2024年永兴县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选聘公告可通过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 cn)进行查阅。
3.选聘工作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选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有良好的品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应聘对象必须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要求,具体每个岗位的选聘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四)选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24年7月10日。
(五)不得选聘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的;
2.2023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报考对象在现单位工作年限未满一年的不能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核、笔试、实绩考核、考察、会议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选聘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80分,实绩考核成绩占20分,综合得分高的择优调入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料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请自行登录(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 cn)下载《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底彩色1寸照片4张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
3.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两天到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为笔试前一天上午12:00之前。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和《2024年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填写好《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
5.关于报考岗位的开考比例:检验医生和护士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外科医生和中医理疗医生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达不到相应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6.被取消选聘计划的岗位,将于2024年7月22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7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的视同放弃本次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身份、使用编制性质、所学专业、执业资格等方面的内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80分)。
1.笔试内容。外科医生、中医理疗医生、医学检验医生等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士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实绩考核(20分)。
1.考核对象的确定: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2名作为考核对象(如果某岗位第2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一并列入考核对象)。
2.考核内容:由考核对象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和获奖情况及职称取得情况三部分组成。
(1)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10分):考核对象近五年(2018-2022年)年度考核每评优一次计2分,每记功一次计4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近五年获奖情况(6分):考核对象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和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不含年度考核各项奖励)的,县级每次计1分、市级每次计2分、省级每次计3分、国家级每次计4分。同一年度同一事项获不同层级表彰奖励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计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3)职称取得情况(4分):考核对象取得副高级职称(含基卫高)的计2分,取得正高级职称(含基卫高)的计4分。
3.考核依据:表彰奖励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资料为审核依据,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只统计落款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的表彰奖励,颁奖单位与获奖时间以落款单位、时间为准。职称取得情况以职称资格证书为审核依据。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实绩考核得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察。
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末位入围者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分较高者为考察对象。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则以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拟选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的情况,考察采取访谈、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拟选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匹配情况。
在考察环节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造成选聘计划岗位数空缺时,每个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1次。
(七)审核。县卫健局根据笔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
(八)研究决定。根据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情况,县卫健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县卫健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拟聘人员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等内容。
(十)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研究确定的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六、注意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2024年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的两种心理准备,报考人员在选聘考试中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以及对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1.严肃处理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选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人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及考务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八、选聘考试政策解释服务咨询及举报电等话
(一)政策解释及考务咨询。本次选聘考试,选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执业资格等方面政策解释咨询由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5-5522913。选聘程序及有关公开选聘政策咨询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5-5535953。
(二)举报电话。对选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举报电话:19573531387,0735-12380-6。
附件:
1.2024年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2.永兴县第便江街道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为促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合理流动,根据《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做好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原则。
3.工作需要、人岗相适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选聘对象
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县精神病医院)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选聘计划
1.计划面向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县精神病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选聘岗位及选聘计划见《2024年永兴县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选聘公告可通过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 cn)进行查阅。
3.选聘工作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选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有良好的品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应聘对象必须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要求,具体每个岗位的选聘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四)选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24年7月10日。
(五)不得选聘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的;
2.2023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报考对象在现单位工作年限未满一年的不能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核、笔试、实绩考核、考察、会议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选聘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80分,实绩考核成绩占20分,综合得分高的择优调入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料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请自行登录(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 cn)下载《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底彩色1寸照片4张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
3.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两天到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为笔试前一天上午12:00之前。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和《2024年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填写好《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
5.关于报考岗位的开考比例:检验医生和护士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外科医生和中医理疗医生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达不到相应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6.被取消选聘计划的岗位,将于2024年7月22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7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的视同放弃本次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身份、使用编制性质、所学专业、执业资格等方面的内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80分)。
1.笔试内容。外科医生、中医理疗医生、医学检验医生等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士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实绩考核(20分)。
1.考核对象的确定: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2名作为考核对象(如果某岗位第2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一并列入考核对象)。
2.考核内容:由考核对象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和获奖情况及职称取得情况三部分组成。
(1)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10分):考核对象近五年(2018-2022年)年度考核每评优一次计2分,每记功一次计4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近五年获奖情况(6分):考核对象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和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不含年度考核各项奖励)的,县级每次计1分、市级每次计2分、省级每次计3分、国家级每次计4分。同一年度同一事项获不同层级表彰奖励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计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3)职称取得情况(4分):考核对象取得副高级职称(含基卫高)的计2分,取得正高级职称(含基卫高)的计4分。
3.考核依据:表彰奖励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资料为审核依据,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只统计落款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的表彰奖励,颁奖单位与获奖时间以落款单位、时间为准。职称取得情况以职称资格证书为审核依据。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实绩考核得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察。
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末位入围者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分较高者为考察对象。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则以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拟选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的情况,考察采取访谈、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拟选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匹配情况。
在考察环节中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造成选聘计划岗位数空缺时,每个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1次。
(七)审核。县卫健局根据笔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
(八)研究决定。根据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情况,县卫健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县卫健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拟聘人员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等内容。
(十)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研究确定的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六、注意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2024年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的两种心理准备,报考人员在选聘考试中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以及对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
1.严肃处理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选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人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及考务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八、选聘考试政策解释服务咨询及举报电等话
(一)政策解释及考务咨询。本次选聘考试,选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执业资格等方面政策解释咨询由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5-5522913。选聘程序及有关公开选聘政策咨询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5-5535953。
(二)举报电话。对选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举报电话:19573531387,0735-12380-6。
附件:
1.2024年永兴县便江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2.永兴县第便江街道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