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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信息补录办事指南​
来源:郴州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日期:2021-08-07 浏览
郴州市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信息补录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信息补录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    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126号)

(三)服务对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四)办理方式

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办理:

单位经办人员先到取号机上取号:先选择“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再选择“9号窗口”,输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出取号     单。待广播到手中号码时,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凭取号单到失业保险服务中心9号窗口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企业失业保险参保     信息补录手续。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号窗口。

咨询电话:2330232。

(五)办理条件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六)申请材料

1.《湖南省失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情况表》

2.《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

3.能够说明本单位及职工工资发放的凭证、财务报表。

(七)基本流程

经办机构审验符合受理条件后,于4个工作日完成单位参保登记。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