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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名
来源:苏仙区卫生健康局 日期:2019-06-02 浏览

2019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9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等网站。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3.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30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应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专业设置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现场填写附件2《2019年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9日(8:30-12:00),郴州市人民西路25号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篮球场。

2019年5月10日-14日(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郴州市桔井路33号)。

3.报名联系人:杨小辉(13549566987)、曹亚芳(18175712145)

(二)资格审查

1.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2.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填写《2019年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交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予以解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考注意事项。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能低于80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和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于5月15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16日-17日(8:30-12:00,14:30-18:00),在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郴州市桔井路33号)。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特别提示:代领准考证必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以后。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且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拟聘用在原报考单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其他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择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苏仙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苏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7690。

六、招聘考试服务

(一)考务咨询

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2884003

(二)政策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89009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9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2019年苏仙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仙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