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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小学校新生入学报名越来越严,你还能达要求吗?
来源:郴州人才网 日期:2019-06-02 浏览

2018年《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正式对外发布,年的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又有什么具体要求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郴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邓伟元。邓伟元介绍,今年的招生政策相比去年调整了“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明确了商业使用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划片入学依据和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入学优惠政策。

1、调整一

其中“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的入学政策对入住时间提出了新要求,由过去的“父母在市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并在当年7月31日前装修入住”、有“《居住证》或办证回执”,调整为“父母在市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已入住并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以当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居住证》的住址信息须与住所一致)”。

2、调整二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过去的“父母双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连续务工满一年以上”、 有“《居住证》或办证回执”,调整为“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连续务工满1年以上(上年度7月31日前到市中心城区)”、“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也就是说,外来务工人员不仅要求有劳动合同、还要求有用人单位和其本人购买的社会保险。

3、调整三

针对外来经商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过去的“父母一方在市中心城区连续经商一年”、有“《居住证》或办证回执”,调整为“连续经营2年以上(从当年7月31日往前计算)”“持有《居住证》半年以上(以当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经商时间由原来的一年以上延长到两年以上。

提醒

记者查看《方案》发现,今年的方案明确规定,登记为商业使用性质的房产、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非住宅房屋不能作入学报名依据;同一出租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也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入学。而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则享受优惠政策。

入学年龄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对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仍有严格规定,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可以根据学位情况放宽到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但市中心城区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为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网上报名

《方案》提出,从今年起,北湖、苏仙、资兴、桂阳、永兴、临武、安仁7个县市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未实行网上报名的县,应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报名方式并逐步实行网上报名。今年统一招生时间为8月1日至15日。邓伟元说,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今年仍实行在划片基础上分期、分批招生,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用登陆“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cz.xsbmxt.cn),按入学管理平台提示填写并提交入学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此外,今年还将严格控制班额,从2018年秋季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原则上按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标准班额招生。

郴州市中心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父母及儿童少年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报名用);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及无房证明)。

驻郴现役军人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父母及儿童少年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报名用);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证;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郴州市中心城区“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父母及儿童少年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报名用);父母双方《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需提供房屋买卖网签合同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水电部门出具的水电费缴纳凭证。

郴州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备案的《劳动用工备案职工花名册》(含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房屋租赁合同和父母及儿童少年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报名用);父母双方《居住证》;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郴州市中心城区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父母及儿童少年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限小学报名用);父母双方《居住证》;办理期限已满2年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连续2年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定额通知)》或《税务事项通知书(未达起征点通知)》或税收入库纳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如遇到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或需咨询招生政策,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市中心城区涉及市直学校招生问题,可以拨打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35-2850300;涉及两区学校的招生问题,请拨打两区教育局的咨询电话:

北湖区教育局:0735-2121096、2121075

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26、247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