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建设工程监察大队公开选调财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资兴市建设工程监察大队(全额事业编制),面向资兴市公开选调财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兴市内在编在岗行政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会计类、财务类、经济类、审计类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能熟练操作电脑;
3、现任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或在编在岗市直正科级单位财务股股长及财政局、审计局财务骨干,从事财务工作5周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年限符合人事调配管理规定;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自愿在住建局系统工作五年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
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③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资兴市住建局人事股(市住建局办公楼4楼,电话:3333123)。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资兴市建设工程监察大队财务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③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在 《资兴市建设工程监察大队财务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如因虚假信息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市住建局按照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到市住建局领取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1。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考试内容为财会基础知识。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3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确定1名体检对象。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负担。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报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调入。
三、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负责实施。
附件1 报名表.doc
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