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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安仁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 日期:2019-06-02 浏览

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29名,其中教师类岗位198名,医疗、医技和护理类岗位61名,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7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gov/anren.cms)。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3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6年5月13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1年5月13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76年5月13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仁县内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

5.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教师类岗位在安仁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医疗、医技类岗位在安仁县卫计局一楼大厅,综合及其他专技类在安仁县人社局二楼大厅。详见《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4.报名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向初审单位提交1填写并打印《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2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要求要有二维码)。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二楼大厅。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旦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2)缴费

凭审核通过的《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90元/人、开具发票,完成报名。

报名缴费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7年5月27日在安仁县人社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注意事项

(1)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9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0日- 月21日前往各报名地点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有效身份证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办理改报和退费。5月22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教师类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均考《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上午。

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6月中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教师、医疗医技类和护理类岗位的面试需进行实际能力测试;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的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见附件1) 。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教师、医疗医技类和护理类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9.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教育、医疗卫生专技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六)选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安仁县人社局审核后,由郴州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县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5236618

具体岗位政策咨询见附件1《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安仁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735- 522305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2.《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