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40名,其中女性5名,男性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逐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内容
(一)岗位和条件
岗位:城市管理协管人员40名。
条件: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及从事过法律服务、保安、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的可以放宽到初中学历);
2. 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40周岁(即在1998年11月30日至197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3.有良好品行,无劣迹,无违法犯罪被处罚记录行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均为5.0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其他方面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户口户籍不限。
6.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至5:00)。由劳务派遣单位初审和选送(与报名时一并进行)。
报名地点: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议室
联系人:谭股长、小曹
联系电话:0735-8236586 0735-8223237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领取城管局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报名资料要求: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
(三)考试内容、成绩合成,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成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综合分。迟到和缺考人员成绩计0分,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参考时均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遵守考试纪律。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采用闭卷形式。
2.面试: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若笔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报名招聘不收取考试考务费
(四)体检
体检在考试和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对拟招聘人员在政府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七)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用工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符合条件的予以接受用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1年,能够适应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
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每月基本工资1600元(如财政批复经费增加则相应增加),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他待遇按我局同岗位人员执行。
2.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五、本招聘方案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35-8236586 0735-8223237
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