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中小学招生新规出炉 一大波政策有调整
近日,郴州市教育局下发《郴州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郴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对2016年中小学生招生政策作了调整。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中心城区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且具备5项条件之一的孩子均可在市中心城区就读。5项条件分别是常住居民子女(须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籍)、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员子女、“人户分离”(指非市中心城区户口,在市城区依法取得房产并入住的居民)新居民子女。市教育局副局长邓伟元介绍:“具有本市户籍的中、重度智障、聋障和盲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入学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到市内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残疾学龄儿童与普通中小学生同等条件随班就读,各校不得拒收。”
注意: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父母一方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取得市中心城区《居住证》并在市中心城区居住一年以上;对于外来经商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需取得市中心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并有税务部门的税额核定通知书或纳税证明;“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 ,父母在市中心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并已入住,取得市中心城区《居住证》半年以上。
分批次进行招生
根据招生对象不同,今年分三个批次招生。
第一批是有常住户籍且父母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和驻郴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第二批是有常住户籍,但其父母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居民子女;
第三批是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 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
高中招生
新增艺术科目考试
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除了往常考试科目以外,增加了艺术科目(含美术、音乐等),采用书面考试形式,这一科目所有考生都须参考。该科目与思想品德、生物、地理、生物实操、体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一样,成绩以A、B、C、D、E、F等第形式呈现(部分科目等第只有A-E,学生综合素质各项评价等第为A-D,最低等第为不合格)。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E 、F六个等第形式呈现,并同时公布原始总分。学生只有成绩在等第入围的情况下,再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的原始总分成绩进录取。因此,家长和学生可以将等第成绩理解为录取的“门槛”。
全面取消择校
2016年郴州市全面取消择校生计划,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禁止违规招收择校生。今年,教育部提出了多校划片的意见(将一个小区对应多个学校进行划片,将热点学校分散至各个片区),市教育局副局长邓伟元表示,此政策今后有试点推行的可能。
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今年郴州市实行考生知分填报志愿,即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考生可登录“郴州市中考招生录取系统http://www.czzslq.com”,根据中考成绩自主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填报6个平行志愿(含飞行员培养班、普通高中和职 业学校三类志愿)。
新增录取办法
“利好”单科成绩拔尖学生今年将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等第入围考生的志愿,按原始分划定投档线,并进行投档。除此之外,我市今年还新增加一项录取办法,按照单科成绩的排名进行录取。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单科成绩排名进入全市千分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等第入围的前提下,无论其成绩是否达到第一志愿学校的投档分数线,其档案将投入第一志愿学校,由第一志愿学校自主确定是否录取。这一改革的目的是解决单科冒尖但存在个别偏科的优秀考生录取问题,让这些孩子也可以进入理想的高中。
新闻多看点:义务教育阶段报名所需资料
本市户籍的居民子女: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用于小学报名)、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小学毕业学校打印交给学生,用于初 中报名)等材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驻郴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的现役军人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租房合同、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学生基本信息表等材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籍户口簿、身份证、本市发放的《居住证》、签订期限满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协议(有房产部门备案手续,同一出租房小学六年内 、初中三年内只能享用一次)和劳动合同、预防接种证或学生基本信息表等材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原籍户口簿、身份证、办理期限已满一年的工商执照、租赁期满一年的经营场所租赁协议、税务部门出具的税额核定通知单或还税证明、本市发放的《居住证》、房屋租赁协议、预防接种证或学生基本信息表等材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人户分离”新居民子女:原籍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出具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居住证》、电力部门出具的本年度电费缴纳凭证、预防接种证或学生基本信息表等材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