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2016年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办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政府办综合工作水平,解决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宜章县政府办文秘岗位工作人员2名、法制岗位工作人员1名;
2、宜章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4、大专以上学历;
5、文秘岗位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法制工作岗位要求法学类专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20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服务期年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时间
2016年3月9日—4月30日前完成。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公开选调职位、报名条件、选调程序。同时在县内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2、报名。凡是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采取个人自荐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时凭工作单位推荐意见(须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及一套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①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3月21日17:00
②报名地点: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904室。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招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参考人员。每个选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岗位数。
4、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
①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告。应试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均考一个科目,考命题作文。
②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③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5、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6、考察。考察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理。
7、公示。考察合格者列入拟选调人员,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试用。对公示结果不受影响的选调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9、办理手续。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笔试后,因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岗位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事先内先人选,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0735—3729581
监督电话:0735—3767797
宜章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7日